“言论自由”是否是歧视的护身符?"Liberté de parole" est-elle l'amulette des discriminations?
- CSF
-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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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2021年11月26日
作者:万千,su
作为华人,或许大家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些非华人、尤其是具有白人中心主义思想、崇信种族秩序的人(无论其肤色或出生地)对“亚洲”面孔、汉语圈文化、我们的生活或饮食习惯等进行明显的贬低或隐晦嘲弄,我们对此深感不适,却很难成功反驳。这绝不仅仅是法语掌握度的问题,而是Ta们善于利用所谓的“言论自由”对这些歧视言行进行诡辩。一旦我们反驳,Ta们就打出言论自由的旗号,表明自己具有攻击我们的正当权利。更有甚者认为Ta们正在实践真正的自由,并把一切阻碍、反驳Ta们的言行归为“专制”、守旧或愚昧。就这样,言论自由权成为了Ta们实施歧视言行的护身符,让尚未具体思考过这个问题的我们猝不及防。
诚然,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不同国家法律对其有着不同程度的规定。比如法国法律惩罚带有明显种族歧视的言行。然而,众所周知,生活中尚有大量不那么明显的、甚至隐晦的歧视言行。种族主义之所以难以杜绝,正是因为这类意识形态能随时间不断演进,可谓千变万化、细致入微,法律约束根本无法一一涵盖。
我自然不会否认言论自由本身的正确性,但是在欧美(以我了解的法国而言),究竟又有多少人是在以言论自由为名践行种族歧视?!打压她/他人?!重申自身的优越性呢?!言论自由的实践是以对她/他人的尊重为前提的。若缺乏尊重,其后的言论应更多被定义为挑衅或冒犯,而远非自由权利。
最近半年以来,新冠病毒的大范围爆发将世界各国对华人及“亚洲人”的歧视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从批评中国人“野蛮”的饮食习惯,到“专制”的防疫制度,再合并本就有的对亚洲人外貌、文化、习俗的偏见,构成了一张大网,将生活在海外的我们笼罩其中。这些评论和攻击让我感到极端不适,甚至愤怒。然而举目一望,发现能够做到有力反击的声音寥寥,又让我感到无力。
在现实中,法律和道德对种族歧视言行的打击是薄弱的,我们更多感受到的是整体社会氛围对此类歧视行为的漠然和淡化。Ta们用“言论自由”、“普遍人权”和“团结” (solitarité)这类摸棱两可的概念或词汇来掩盖真相、逃避批评。更有甚者,还用“极左派”或“女权主义”这样的政治攻击来转化矛盾,使得大量歧视受害者转过头来怀疑自身: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了解法国文化”,是不是“不够融入法国”,是不是“不够理解自由和自由国度”……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便是戴口罩引发的歧视问题。疫情让戴口罩不再仅仅是一个卫生行为,而是拥有了社会和政治意义。当主流媒体对华人群体赞成并实践的戴口罩防疫措施冷漠拒绝,当社交媒体和某些普通民众以此对拥有亚洲面孔的人实施歧视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大量的法国华人媒体在写文章让我们“理解”法国人。每一天,这些媒体告诉海外华人说:这都是文化差异导致,与种族歧视思想无关。然后,真的无关吗?
反过来,除了芝麻社在一月底就此举行的公开讨论和戴口罩抗议,我几乎没有看到有力表明立场、分析“文化差异”表象之后的文章。或许有人会马上提起,被法国媒体津津乐道的#je ne suis pas un virus的网络呼吁。乍一看,这似乎是在为所有华人维权。然而,如果我们注意去看代表人物的言论和法国媒体就此对亚裔的访谈,我们便会发现Ta们嘴中最常用的句子是:“我是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我拥有亚洲面孔,我的确不是从中国来的,我不是中国人。”言下之意,你们不必也不该歧视我,我和从病毒爆发地中国来的那些华人有本质不同,请把我们分开。所以,我们不该歧视华裔,但是对华人可以区别对待?
在如何反击歧视的行动中,华裔的利益显然与作为第一代移民的华人们有了区别。但这样的区别是人为的,是某些华裔的言论和法国媒体的报导方式将本该同仇敌忾的移民群体分裂开来。在歧视等级链上,“白人”是顶端,越“白”越能享受同“白人”一样的优越性,越有机会被认为是同类,从而越能拥有和实践歧视“非白人”的特权。这是典型的白人中心主义思维。当某些华裔用这样的思维说出排斥中国移民的话语时,我们感到遗憾且愤怒。出生地无法选择,Ta们将出生在法国、法语是母语作为反击歧视理由的同时,也给了歧视出生地这一行为正当性和合法性。
当一个并不算熟识的人举例嘲笑你是某国人时,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与污蔑你的父母无异。因为如同无法选择亲生父母,我们对我们出生的地方也没有选择。当别人以此来歧视我们的时候,我们是爱戴自己的出生地也好,排斥也罢,这都不再与我们本人对祖国或政府的态度相关。因为在Ta们眼里,我们都是“中国人”、“亚洲人”、“黄种人”、“黄祸”。这些对与个人有关的事物的妄加评论、嘲笑讥讽,不再把我们作为完整的、有情感、知荣辱的人,而是把我们简化为一个与外界脱节的零件。这样的用词和言行忽视个人差异,将“非白人”排出主流之外,拒绝这些群体的的感受,漠视Ta们的想法,并借等级秩序要求非主流人群追随“白人主义”的思想,尊崇“白人”的理念。一旦你想驳斥或反击时,他就摆出大跌眼镜的模样,说:“不过是句玩笑话,何必当真呢!这里是有言论自由的!”
好一个言论自由!在物化和掠夺了我们的尊严之后,还要捂住我们的嘴!
面对侮辱,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可以反过来讥讽Ta们的外貌,Ta们的文化啊!然而即便有心(排除政治正确的话),我们又真的能够做到吗?
举一个例子:在法华人维权的facebook公众号Asia2.0于5月19日发布了一个韩国女生被柏林几个白人男子围起来嘲笑亚洲人眼睛小的视频,韩国女生当场指出这是种族歧视的行为。却也没有以牙还牙,转而歧视对方。既然我们在反对歧视,自然要避免去复制它。然而抛开这些,我们会发现,即便我们有心去复制,在“白人”环境中却很可能无法做到。歧视和污名是建立在等级观念和种族优越性之上的。“东方人”的小眼睛之所以能够成为被歧视的目标,真是因为在已经全球化了的白人中心主义等级观念营造的社会环境里,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等“白人”身体特征受到了明显推崇(纳粹的雅利安人种计划是一个极端例子)。在西方民主和自由理论大行其道的国际政治体系里,西方定义的“自由”和“民主”才是正版。在异性恋主义的主流社会规范下,性少数的结合和性行为才可能成为污名化的对象, 因此,这样的氛围里,我们又如何真的歧视西方白人呢?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包括对于性少数族群的歧视等,这些问题的本质,不就是在于歧视本身是不可逆的吗?亚洲人又如何真的歧视西方白人呢?歧视Ta们皮肤白?眼睛大?鼻梁高?爱自由?性少数又如何歧视异性恋呢?歧视Ta们循规蹈矩,不知变通?
我们无法歧视西方白人,因为Ta们“天生”所拥有的,正是这个世界都不断效仿,学习并追寻的,更是多年来深入骨髓的经济殖民、文化殖民及审美殖民的结果。目前而言,对“白人”的歧视是无法真正“成立的”。当白人对我们的外貌、习俗、出身等进行嘲弄或攻击时,我们从一开始就处于反驳的劣势。当Ta们用所谓“言论自由”当护身符,Ta们实践的正是歧视本身。须知,言论自由并非没有限制。不存在普遍的歧视,更不存在普遍的言论自由。自由总是相对的,如若一个人,站在普遍的意义上,要求另一个人效仿他口中的言论自由时,这个行为就已与自由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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